【最智慧家庭教育】衡水一中成被执行人,更名为“衡水泰华中学”
近日,有消息称,原衡水第一中学现已更名为衡水泰华中学,社会组织类型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潇湘晨报记者通过查询天眼查信息显示,衡水泰华中学的曾用名提示为衡水第一中学,简介也说是原来的衡水第一中学,地址一致。
此外,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衡水一中也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6.84万人民币,执行法院为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资料显示,2013年2月,衡水中学与衡水当地企业河北泰华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投资9亿余元,投建衡水第一中学。2014年8月,衡水第一中学建立,是一所民办高级中学,为衡水中学系之一。
“衡中系”是以衡水中学为首的四所高中学校。分别是:衡水中学、衡水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衡水滏阳中学。
衡水中学是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办学性质上为公办学校,另外的三所:衡水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滏阳中学均为由衡水中学统一参与管理的民办学校,在办学性质上为私立学校。在招生对象上,衡水中学负责本地生源,衡水一中在全省甚至全国招生,还有“掐尖”行为。
截至2月13日,衡水第一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仍在更新内容。
有说法称,分析称,衡水第一中学更名可能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政策影响。2021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其中专门提到,实施普通高中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主要在学校所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可以跨区域招生。教育部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今后,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是大体相当的,从制度上限制了无序的跨区域竞争性招生、掐尖招生等行为,避免招生中不公平竞争。
河北省教育厅也据此印发通知,民办普通高中2021年在审批地以外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以内,并逐年递减。最迟从2024年开始,民办普通高中只允许在审批地招生。其中,紧挨衡水的保定,甚至将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提前了两年,从2022年开始,域外民办高中都不允许进入保定招生。